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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事项名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二、事项类别:非行政许可

    三、办理依据:《商务部关于委托44家区县主管部门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的批复》(商贸函〔2009〕40号)

    四、实施机关:大兴区商务委员会

    五、收费依据或标准:不收费

    六、受理方式及地点:书面受理北京市大兴区兴华中路3段15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委窗口

    七、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八、办理科室及时间: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委窗口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

    九、申请材料: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应提交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企业法人签字的委托书

    5、法人身份证和办事人的身份证

    6、外资企业还应提交批准证书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变更应提交材料

    1、公司名称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含有进出口业务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函复印件。

    2、公司地址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含有进出口业务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

    3、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含有进出口业务内容)、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含有进出口业务内容)、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

    5、其他项目变更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含有进出口业务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

    6、原资格证书经营范围变更应提交(仅指原自营出口变更为贸易流通型出口):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需含有进出口业务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注销程序需提交以下材料到相应的备案登记机关:

    1、《注销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人名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除上述1、2、3项材料外,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遗失补办程序《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遗失后,如需补办,需到相应备案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办理:

    1、载有遗失声明的《国际商报》或《北京日报》报纸原件;注:遗失声明需写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全称、公司名称、证书的登记表编号(注意:不是进出口企业代码)。

    2、《遗失补办申请书》,固定格式见本页面最下方“相关下载”;

    3、下载空白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在第二页法人代表签字、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上述变更事项领表还应提交:A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B或受托领证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该企业委托书(固定格式见本页面最下方“相关下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审批流程:见附件

    十一、审查内容: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真实、有效。

    十二、审查标准:材料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文件的规定。

    十三、批准形式:出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十四、有效时限: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