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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平方米 | ||||||||
| 编号 | 地块名称 | 四至范围 | 建设用地 | 产业类型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绿地率 | 环保要求 |
| 1 | 大兴新城东南片区0605-021B地块 | 东至 贸源大街及绿地西边界 南至 0605-021A地块北边界 西至 0605-021A地块东边界 北至 庆丰南路南红线 | 17103.271 | 引进氢能与燃料电池行业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销售中心。 | 20年 | ≦2.0 | 15﹪ | 1、取得该地块的企业其建设项目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 2、二级开发项目如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须在开工前取得环评批复;如需进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须在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完成备案。 3、结合地块用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阶段,该地块无需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但在开发过程中,如有发现危及环境的物品或事件,应及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