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新校区(校本部)综合实施方案成果公示(公示期限30天)

来源:区规自分局  日期:2023-01-20 13:48 打印 【字体:

  为深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有序推进首都医科大学新校区(校本部)建设,《首都医科大学新校区(校本部)综合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限30天。

  用地位置: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北拓区。

  规划范围:北至太福路,南至新志路,西至永庆南大街,东至芦兴南大街。

  总用地面积:约72.55公顷(最终以钉桩成果为准)。

  地上建筑规模:约63.5万平方米(最终指标以审定方案为准)。

  意见反馈邮箱:daxingdghyhf@ghzrzyw.beijing.gov.cn

  附件:《首都医科大学新校区(校本部)综合实施方案》规划图则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