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厂(生产地:青云店镇联华路8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0-06-02 15:58 打印 【字体:

  百事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厂(生产地:青云店镇联华路8号)项目已建设完成,环保治理设施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进行了落实,现将该项目进行验收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百事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厂(生产地:青云店镇联华路8号)项目。

  建设单位:百事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厂。

  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联华路8号。

  占地面积:93125 m2。

  建筑面积:24122 m2(此次验收的STAX750生产线建筑面积1006 m2)。

  环评编制单位及时间: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2月15日

  环评审批机关、批复文号及时间: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原大兴区环境保护局)(京兴环审字〔2011〕0091号),2011年4月14日。

  验收监测单位:北京交运通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三同时”执行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办公用水、食堂含油污水及生产车间原料清洗、漂洗水及设备、地面清洗废水,经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旱河。经监测,该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11/307-2013)中排入地表水体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做到了达标排放。符合环评要求。

  • 废气

  本项目STAX750生产线炸制工序产生的油烟废气和餐厅烹饪过程产生的油烟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1488-2018)中“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规定的标准值;STAX750生产线加热工序燃烧器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11/501-2017)中“表2工业炉窑的第II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锅炉产生的废气中污染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139-2015)的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11/501-2017)中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做到了达标排放,符合环评要求。

  • 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噪声为生产线设备、油烟净化器、水冷空调机组及各种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落实了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减噪措施。通过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排放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排放限值的要求,做到了达标排放。符合环评要求。

  •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垃圾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干污泥经集中收集后,交由苍山县兵连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定期清理,生活垃圾由北京青云宏业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处置。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垃圾、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合理处置。符合环评要求。

  • 验收结论

  百事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厂(生产地:青云店镇联华路8号)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百事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厂

  联系人:赵艳丽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联华路8号

  联系电话:13051965161

  五、技术支持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单位:恒联海航(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建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15号院中图文创临1号

  联系电话:010-67500093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登录公示网址查看相关验收公示内容,发表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公示日期为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29日。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 百事食品北京工厂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