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大兴区安定镇大龙河滨河公园(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大兴区安定镇大龙河滨河公园(一期)工程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镇内。项目区分为河东岸绿地及河西岸绿地。其中,河东岸绿地东至安定镇滨河东路,西至大龙河河道东岸蓝线,南至黄徐路,北至安采路;河西岸绿地东至大龙河河道西岸蓝线,西至青礼路及规划绿地,南至兴安营北街,北至大龙河北桥。本次规划设计所涉及的河道长度约3.08公里。
(3)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总面积137842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种植工程、道路广场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景观服务设施配套工程等。
用地平衡表见下表。
用地平衡表
分项 |
面积(平方米) |
比例( % ) |
备注 |
总面积 |
137842 |
100 |
- |
绿地面积 |
128490.3 |
93.22 |
- |
道路广场面积 |
8803.8 |
6.39 |
- |
配套景观设施面积 |
547.9 |
0.40 |
含各种景观小品及游憩设施等 |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由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
联系人:张辉,电话:13911236570,电子邮件地址:andingnongban@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北京市工业大学承担。
联系人:石学军;电话:13801239932。电子邮件地址:13801239932@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批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4、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
5、公众关心的其它相关环境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示时间
自2012年04月24日起至2012年05月08日,共1 0个工作日。
附:地理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