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安定镇大龙河滨河公园(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来源:北京大兴信息网  日期:2012-04-24 00:00 打印 【字体: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大兴区安定镇大龙河滨河公园(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大兴区安定镇大龙河滨河公园(一期)工程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镇内。项目区分为河东岸绿地及河西岸绿地。其中,河东岸绿地东至安定镇滨河东路,西至大龙河河道东岸蓝线,南至黄徐路,北至安采路;河西岸绿地东至大龙河河道西岸蓝线,西至青礼路及规划绿地,南至兴安营北街,北至大龙河北桥。本次规划设计所涉及的河道长度约3.08公里。 

  (3)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总面积137842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种植工程、道路广场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景观服务设施配套工程等。 

  用地平衡表见下表。 

  用地平衡表

分项

面积(平方米)

比例( % )

备注

总面积

137842

100

-

绿地面积

128490.3

93.22

-

道路广场面积

8803.8

6.39

-

配套景观设施面积

547.9

0.40

含各种景观小品及游憩设施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由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 

  联系人:张辉,电话:13911236570,电子邮件地址:andingnongban@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北京市工业大学承担。 

  联系人:石学军;电话:13801239932。电子邮件地址:13801239932@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批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 

  4、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 

  5、公众关心的其它相关环境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示时间 

  自2012年04月24日起至2012年05月08日,共1 0个工作日。

  附:地理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