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东环路(清源路~黄亦路)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来源:北京大兴信息网  日期:2013-03-04 00:00 打印 【字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兴区东环路(清源路~黄亦路)道路工程;

  项目性质:改建;

  项目单位:北京兴城顺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

  项目概况:本工程起点位于清源路,线路向北交柳林南路、柳林路后线位与现状海子角南路重合,然后沿现状路交清平路、枣园路、科苑路、金苑路,终点至黄亦路,道路全长2.534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60m,设计速度50km/h。道路采用三幅路断面,主路宽24m,设置3上3下6车道;两侧主辅隔离带宽2.5m;两侧辅路宽7m,设1条机动车道,为机非混行;两侧人行道宽4.5m。清源路至科苑路段为新建段,路线长1.700k,其中清源路至柳林南路段长约0.430km,无现状路,柳林南路至科苑路段长约1.270km,有现状路m;科苑路至黄亦路段线长0.834km,道路断面已按规划实施,由于该段市政管线未按规划实施,需进行改建。

  项目投资:本工程总投资35078.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道路挖掘、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沥青烟;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和悬浮物含量较高的生产废水。

  运营期主要包括:机动车行驶排放的尾气;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道路地面雨水径流产生的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禁止夜间施工,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

  ②运营期:设置噪声防护距离;道路绿化,安装隔声窗,设置隔声屏障等。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施工区周边设立挡板;临时堆土和建筑材料用布条覆盖;遇4级以上大风禁止施工;不设沥青和灰土拌合站,沥青和灰土均外购。

  ②运营期:加强道路两侧绿化。

  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设防渗化粪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废水设临时沉淀池进行处理。

  ②运营期:加强道路排水设施的管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选址可行,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公众普遍对该项目持支持态度,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索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下面内容。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反应;

  (4)在了解建设项目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5)对该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以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项目单位:北京兴城顺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浩

  传真:69244701

  评价单位:北京中环瑞德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乙;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056号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85865511

  E-mail:306696890@qq.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十里堡甲3号A座6F

  邮编:100025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有效期为2013年3月4日~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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