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业主委托,北京蓝颖洲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对 “北京美琳口腔诊所”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北京美琳口腔诊所
建设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育镇街32号院3号楼1层17
建设性质:新建
联 系 人:张耀
联系电话:15611035831
二、 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北京蓝颖洲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南路18号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3601050770
电子邮箱:touzi55@163。com
三、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北京美琳口腔诊所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育镇街32号院3号楼1层17号,经营范围为口腔科,设2张牙椅。无X光室,无住院服务。项目总投资15万元。环保投资1万元。建筑面积为80.27m2,医护人员共3人,年营运时间为350天。运营时间为9:00-18:00。预计日最多就诊人数为10人。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公众参与调查-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阐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项目运营期中所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主要调查内容主要针对社会、环境、公众影响较敏感的问题。公众在提出意见的时候,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自己的意见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1)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
(2)项目建设方案是否可行;
(3)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提出的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按以上公布的建设单位和环境评价单位联系方式采用书面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发表的意见和建议。为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式。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截至时间为2013年7月25日。
七、公告说明
本次公示日期为2013年7月12日至2013年7月25日。(10个工作日)
北京美琳口腔诊所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