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兴瑞口腔门诊部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内容

来源:北京大兴信息网  日期:2014-10-11 00:00 打印 【字体: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版)中的相关规定,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后,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1、北京兴瑞口腔门诊部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北京市大兴区广和大街七号首座御园22-2-101,东经116.3°,北纬39.7°,本项目东侧为泰洁洗衣,西侧为仁康大药房,南侧为首座御园19号楼,距离约为30米,北侧紧邻首座御园22号楼。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居民为位于项目北侧的首座御园22号楼居民。

  2、本项目经营内容为口腔门诊部;设置牙科综合治疗仪4台。项目运营期接诊量约为1750人次/年。诊所设置工作人员3人,拟定营业时间为9:00~20:00,年工作日为350天。本项目无员工住宿情况,用餐外订。本项目总投资15万元,包括设备购置费用、流动资金等。本项目环保投资费用约为0.9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3%,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噪声治理、固体废物处置等。本项目不设牙科X光机等放射性设备,无义齿、牙套、牙模等制作项目。

  二、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根据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2013),大兴区PM2.5年平均浓度为107.8微克/立方米,PM10年平均浓度为130.3微克/立方米,SO2年平均浓度为33.7微克/立方米,NO2年平均浓度为65.7微克/立方米,其中SO2年平均浓度值满足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NO2、PM10、PM2.5年平均浓度均未达到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项目距离最近地表水体为凤河(与项目西侧厂界最近距离约1.1km),根据北京水环境功能区划,凤河水质分类为GB3838-2002中规定Ⅴ类水环境功能区,执行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公布的2014年9月河流水质状况数据,凤河现状水质为Ⅴ2类,水质超标。

  3、地下水环境:本项目位于大兴新城一、二水厂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本次评价收集项目所在区域5个水源井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根据各水源井监测数据,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较好。

  4、声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大兴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兴政发[2012]42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位于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夜间不营业,昼间环境噪声值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为了全面地了解项目周界环境噪声现状,环评单位对评价区作了详细的调查,并对环境噪声进行了现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各点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良好。

  三、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及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本项目无燃煤、燃油、燃气设施,不设食堂,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2、水环境:项目产生的医疗污水处理、消毒后排入防渗化粪池预处理,最终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入黄村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医疗污水中主要污染物pH、CODCr、BOD5、SS、粪大肠菌群和总余氯的排放浓度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氨氮的排放浓度符合《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声环境:根据噪声排放预测结果,项目运营期各边界噪声值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放置于医疗废物储存箱,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应由专人负责,委托北京环卫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D11000013)定期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分类收集,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其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风险事故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非正常工况、医疗废物在收集、储运中可能引起的环境风险。针对上述风险,本次评价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风险应急预案,通过规范的防护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建设产生的风险,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六、公众参与

  征求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居民。

  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环评单位在接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后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阶段分两次将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等在大兴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2、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阶段,建设单位向可能受到本项目影响的居民发放调查表。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兴瑞口腔门诊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广和大街七号首座御园22-2-101

  联系人:王医生 联系方式:18910995825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国环评证甲字第1026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洋桥70号环境工程部309室

  联系人:沈工 联系方式:010-67264755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当地居民如要了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要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或建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公示时间为2014年10月11日至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