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丽园口腔门诊部委托我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对“北京东方丽园口腔门诊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北路(二段)78号院底商143号。总投资2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2.5万元人民币。从事口腔科医疗服务,诊疗科目:口腔科。项目设牙椅4张。不设X光室,不设住院服务。项目预计日接待门诊患者5人,年接待门诊患者1825人。项目占地面积59.11m2,建筑面积118.21m2。项目共有员工5人,全年工作日365天,工作时间为9:00-18:00(夜间不营业)。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调查内容主要针对拟建项目对社会、环境、公众影响比较敏感的问题。
(1) 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
(2) 项目的建设方案是否可行;
(3)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
(4) 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15年02月05日-2015年02月25日。
四、建设单位:北京东方丽园口腔门诊部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北路(二段)78号院底商143号 邮编:102627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13031116678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国环评证甲字第1026号)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洋桥70号 邮编:100068
联系人:仲工 电话: 13241954443
电子邮箱:9370155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