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丽园口腔门诊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北京大兴信息网  日期:2015-02-05 00:00 打印 【字体:

  北京东方丽园口腔门诊部委托我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对“北京东方丽园口腔门诊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北路(二段)78号院底商143号。总投资2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2.5万元人民币。从事口腔科医疗服务,诊疗科目:口腔科。项目设牙椅4张。不设X光室,不设住院服务。项目预计日接待门诊患者5人,年接待门诊患者1825人。项目占地面积59.11m2,建筑面积118.21m2。项目共有员工5人,全年工作日365天,工作时间为9:00-18:00(夜间不营业)。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调查内容主要针对拟建项目对社会、环境、公众影响比较敏感的问题。

  (1) 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

  (2) 项目的建设方案是否可行;

  (3)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

  (4) 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15年02月05日-2015年02月25日。

  四、建设单位:北京东方丽园口腔门诊部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北路(二段)78号院底商143号   邮编:102627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13031116678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国环评证甲字第1026号)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洋桥70号          邮编:100068 

  联系人:仲工                 电话: 13241954443

  电子邮箱:9370155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