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新凤河景观提升新城段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阶段网上公示

来源:北京大兴信息网  日期:2015-02-09 00:00 打印 【字体: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境内新凤河沿岸,西起京良路,东至念坛加油站东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130.38公顷,其中河道面积约为16.73公顷,改造绿地面积约为66.6公顷,新建绿地面积约为48.5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林工程及水利工程。其中园林工程包括绿化种植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和服务设施工程。其中绿化种植工程包括土方工程、种植工程两个子项内容;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园路工程、铺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四个子项内容;服务设施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和配套设施工程两个子项工程。水利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河道蓄水、泵站改造、截污及水质改善、桥梁建设、灌溉管线建设、管线改移等。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估算为24048.82万元,其中工程环保投资约为478.5万元。本项目计划于2015年2月开工,2017年2月竣工,施工工期为24个月。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拟建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气、施工噪声和施工固废。  

  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如下:

  (1)噪声

  本工程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噪声影响是施工设备作业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设备噪声源大部分在79~110dB(A)之间,对施工场地周围50m范围内的环境影响较大,对50~100m范围也将产生一定影响,特别在夜间施工时这种影响更为严重。但是其噪声影响特点为短期性、暂时性,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为减轻或消除施工噪声对道路沿线环境的负面影响,施工阶段必须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如设置隔声挡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

  (2)废气

  拟建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通过采取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不会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废水

  拟建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水泥砂浆搅拌冲洗过程以及车轮清洗、施工车辆和设备清洗过程,含有一定量矿物油和悬浮物,如果随意排放,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水泥砂浆搅拌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施工车辆、机械的保养冲洗废水通过排水沟汇集到隔油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处理,处理后的施工污水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

  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盥洗、冲厕等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生化泡沫节水型移动厕所,粪便转化为无害化高效有机肥后用于当地的园林绿化和施肥;少量盥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该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产生的 废弃土石方、淤泥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施工期采取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如下:废弃的土石方可用于导流围堰及临时施工坡道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不设淤泥临时堆场,淤泥清出后直接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直接清运至位于渣土消纳场,不设置建筑垃圾堆放点。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便会消失,施工期采取以上处置措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修订》中的规定,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采取以上环境保护措施后,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该环保措施可行。

  本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如下:

  (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均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防渗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兴黄村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污水排放符合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的“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规定,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不开采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位造成影响;所设化粪池、污水管线、河道底部均采取防渗措施(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正常运行情况下无污水渗入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则项目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公园无设备运行噪声,仅为人为噪声,到敏感点处噪声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和2类标准要求。则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敏感点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现状中水提升泵站运行时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在对泵站采取综合降噪、安装减振基础、设立单独房间后,设备噪声对厂界的贡献值很小,泵站东侧、南侧、西侧和北侧现状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泵站周边主要为工业区,因此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管理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其中能够回收利用的部分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修订)》中的规定,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大兴新城规划(2005~2020年)》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符合国家及北京市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实施后对确保新凤河行洪安全和沿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重要意义。通过河道整治,可改善新凤河周边水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可加速新凤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建设,抑制流域水土流失,打造生态河道,大大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综上所述,在认真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大兴新凤河景观提升新城段建设工程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概述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来电或传真方式向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至建设单位查阅简本,或直接在北京大兴信息网(http://www。bjdx。gov。cn/)下载。简本查阅期限为2014年10月14日~2014年10月25日。

  建设单位:北京兴振顺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阳

  联系电话:13671228364

  电子邮件地址:wcrain@126。com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创业中路36号

  电子邮箱:huaxiaboxin2006@126.com  

  联系人: 申丽勤  联系电话:010-62986953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沿线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主要征求事项包括:①目前,项目建设区域范围内及其周边环境质量如何?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哪些?②该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对周边居民可能有哪些影响?影响程度如何?③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⑤其它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与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表达对大兴新凤河景观提升新城段建设工程及该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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