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结合高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内容

来源:北京大兴信息网  日期:2015-04-28 00:00 打印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长子营工业园区34号。东东至大兴区长子营镇朱脑村;南至北京耶利达建筑材料制品有限公司;西至大兴区长子营镇靳七营村;北至大兴区长子营镇靳七营村。

  2、本项目总投资3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1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拟建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废水、施工废气、施工噪声和施工固废。  

  2、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如下:

  (1)噪声

  本工程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噪声影响是施工设备作业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主要设备噪声源大部分在79~110dB(A)之间,对施工场地周围50m范围内的环境影响较大,对50~100m范围也将产生一定影响,特别在夜间施工时这种影响更为严重。但是其噪声影响特点为短期性、暂时性,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为减轻或消除施工噪声对道路沿线环境的负面影响,施工阶段必须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如设置隔声挡板、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

  (2)废气

  拟建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通过采取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不会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废水

  拟建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水泥砂浆搅拌冲洗过程以及车轮清洗、施工车辆和设备清洗过程,含有一定量矿物油和悬浮物,如果随意排放,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水泥砂浆搅拌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施工车辆、机械的保养冲洗废水通过排水沟汇集到隔油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处理,处理后的施工污水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

  生活污水包括施工人员盥洗、冲厕等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生化泡沫节水型移动厕所,粪便转化为无害化高效有机肥后用于当地的园林绿化和施肥;少量盥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固体废物

  该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产生的 废弃土石方、淤泥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施工期采取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如下:废弃的土石方可用于导流围堰及临时施工坡道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不设淤泥临时堆场,淤泥清出后直接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直接清运至位于渣土消纳场,不设置建筑垃圾堆放点。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便会消失,施工期采取以上处置措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修订》中的规定,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如下: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均为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防渗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子营镇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污水排放符合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的“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规定,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不开采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位造成影响;所设化粪池、污水管线、河道底部均采取防渗措施(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正常运行情况下无污水渗入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污染。则项目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阶段,其噪声源由入驻企业决定,入驻企业需另做环评,从而进一步具体分析。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管理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其中能够回收利用的部分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修订)》中的规定,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 

  2、您对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 

  3、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程度; 

  4、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程度; 

  5、您认为项目运营期所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

  6、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何具体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以通过书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1、建设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红金龙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长子营工业园区34号

  邮编:102600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3701390321

  2、环评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国环评证甲字第1026号)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洋桥70号          邮编:100068 

  联系人:沈工                 电话: 010-67264755 

  电子邮箱:cmrcen@126.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当地居民如要了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情况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要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或建议,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至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