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新材料装备研发总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信息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8-04-20 00:00 打印 【字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以及《北京市环保局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京环发[2013]21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东方雨虹新材料装备研发总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东方雨虹新材料装备研发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C4M-1地块,项目建成后重点开展热塑性聚烯烃高分子防水材料(TP0)、高分子自黏胶膜防水材料(HDPE)及防水透气膜材料等新型防水材料的研发及实验,同时开展结构设计、配方设计、复合层型、施工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工作。本项目目前已经取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东方雨虹民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东方雨虹新材料装备研发总部基地项目备案的通知》(京技管项备字[2016]93号),新建建筑包括综合大楼、研发楼、实验楼、测试楼及其配套工程设施,本项目规划总建设用地规模40515m2,总建筑面积95000m2。其中地上建筑规模为81029m2,地下建筑面积为51151m2。项目总投资80000万元,预计2019年12月投入运营。

  本项目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区C4M-1地块,地理坐标为北纬39°47′32.77″,东经116°32′46.47″,本项目周边环境关系为:

  用地红线东侧厂界外为经海路,距离为50m;

  用地红线南侧厂界外为科创九街,距离5m;

  用地红线西侧厂界外为经海四路,距离55m;

  用地红线北侧厂界外为现状空地,距离为0m;用地红线北厂界距离科创街190m。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⑴废气:本项目运营期间,不设燃煤、燃油锅炉,无燃煤、燃油废气污染。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包括:

  ①职工食堂产生的餐饮油烟:本项目运营期间建有职工食堂1座,食堂运营过程中会产生餐饮油烟,产生浓度10.5mg/m3,建设单位安装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用于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油烟净化器安装于D楼五层楼顶,排放口距离地面高度约40m。厨房操作间内产生的油烟经集烟罩收集后通过排烟管道进入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预计排放浓度约为1.5mg/m3,能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油烟排放小于2.0mg/m3的要求,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②本项目设备生产工序在A楼、C楼内均有焊接工序,在焊接设备上方设置集烟罩,带有万向头吸附口,焊接烟尘经吸附收集进入焊接烟尘净化器内进行处理。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分别在A楼、C楼楼顶排放,共设置2根45m高焊接烟尘排气筒,分别在A楼、C楼楼顶。本项目焊接烟尘产生量为24kg/a,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焊接烟尘排放速率为0.001kg/h,排放浓度为0.054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中规定的焊接烟尘排放速率(≤10.9kg/h)、排放浓度(≤10mg/m3)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③实验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原辅材料的挥发以及挤出、喷涂、涂胶工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主要污染物为苯、甲苯、二甲苯及非甲烷总烃。本项目在实验室通风厨、挤出机、喷涂、涂胶工艺等产生VOC的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经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净化器处理,最终在B座八层楼顶后排放,共设置4个排放口,排放口距地面高度均40m。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的相关规定,可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④本项目在地下车库内安装强制通风装置,采用机械排风方式,主要污染物为NOx、CO、NMHC。项目设有地下停车位共计814辆,设4个排风井,位于各建筑物地面,采用百叶窗形式,排烟口高度均为3m。经核算,地下停车场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为:CO排放浓度为1.825mg/m3,排放速率为0.073kg/h;NMHC排放浓度为0.225mg/m3、排放速率为0.009kg/h;NOx排放浓度为0.11mg/m3,排放物率为0.0043kg/h,地下停车场排放的CO、NMHC、NOx排放浓度以及排放速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 -2007)中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

  ⑵废水:本项目排水主要为食堂餐饮废水、职工日常生活废水、制纯水设备排水和实验设备、器皿的清洗废水等。经处理后的清洗废水与制纯水设备排水、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不可预见排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内,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北京金源经开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处理,废水中各污染物均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相应标准值。本项目废水可达标排放。

  ⑶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是空气压缩机、中央空调机组、废气治理设备配套风机及油烟净化器配套风机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为65~70dB(A)。在采取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后根据预测,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项目运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各种废弃的包装材料、废试剂瓶等,产生量为1.0t/a,工业固废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再利用,不能利用的经分类、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75/a,经分类、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酸(HW34)、废活性炭(HW49)、有毒、有害试剂(HW49)、废矿物油(HW08)、污水站污泥(HW49),均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7.92t/a,使用专用密闭桶收集后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最终由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定期回收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餐厨垃圾产生量337.5t/a、隔油池产生的浮油渣、废油脂产生量2.5t/a,集中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定期回收,不对外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方雨虹民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5011228791

  电子信箱: liying@yuhong.com.cn

  五、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1065412831

  电子信箱:154145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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