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和鼎业科技有限公司微波手术治疗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

来源:  日期:2019-06-06 00:00 打印 【字体: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第一款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现将北京三和鼎业科技有限公司微波手术治疗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竣工日期公开。

  本项目于2018年10月22日取得北京市大兴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北京三和鼎业科技有限公司微波手术治疗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京技环审字[2018]107号)。我公司在陆续取得相关手续后,对项目进行开工建设。2019年5月15日项目及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全部竣工。

  特此公开

  北京三和鼎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