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为推进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规划实施过程至开展跟踪评价期间,对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芦城工业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信息向社会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园区规划概况
芦城工业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的西部,四至范围:东至芦求路、南至黄鹅路、西至永定河引水干渠路、北至创汇路。根据《黄村镇芦城产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市规发[2005]301号批复),芦城产业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31.26公顷。其中产业用地79.2公顷、公共设施用地2.4公顷、道路用地13.75公顷、绿地35.12公顷、水域0.79公顷。
本次工作内容:根据黄村镇芦城工业区现有开发建设情况,对比原有规划进行跟踪评价,并提出评价结论及建议。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大兴区黄村镇孙村开发区海鑫路11号,邮编102600
联系电话:010-61264623
Email:yaguang001018@126.com
三、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 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意见反馈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