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榆垡镇于2月1日至2月9日,组织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就《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及《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广泛征求了市民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整体情况
本次活动,共有1位市人大代表、16位区人大代表、68位乡镇人大代表,到5个代表之家或代表联络站等,征求了1236位市民、社区工作者、物业管理者及4个单位的意见。现将收集意见梳理、汇总如下。
二、关于《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意见建议
(一)关于强化主管部门职责方面的意见建议
建议政府组建专门机构或引进专业人才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避免“隔行如隔山”导致的管理缺失及漏洞。
基于业主委员会应当切实代表绝大多数业主利益并且能够规范、合理的代表业主行使主权,建议业委会组建应选拔各类型、各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物业管理知识的人才,确保理性发声且能够作为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居委之间的纽带与桥梁。
建议不谋私利、公平公正、具有专业物业管理知识或法律知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的社区长住居民入选业委会。
建议物业举报投诉设立专线,提高公众监督、媒体监督,切实提高人民居住质量。
建议对于破坏社区公共设施的、损害公众利益的等行为屡教不改的按一定比例上调其物业管理费用。
1.共用区域、充电设施、市政管线、公共绿地、绿化设施、停车场、消防通道、物业规划区域等公共设施设备维护权属、养护责任清单应当及时公示、告知广大居民,并明确破坏设施的相关处罚。
2.公维基金管理及使用明细应当及时公示。
三、关于《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意见建议
(一)关于需要规范的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的建议
1.建议将文明行为与不文明行为分级分类,危害严重的纳入个人征信。
2.建议将恶意抹黑他人、在微博等平台上发布不实、损害国家形象信息的不文明行为纳入网络电信黑名单,此类行为人未实名登记的永久禁止其使用该平台或App。
建议加大奖励引导,促进全社会文明风尚。
对于文明行为的记录要详细、真实,采取多种形式的记录手段,尽可能做到留存录像、照片、录音等音像资料,通过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弘扬。
建议建立文明行为“白名单”与“黑名单”,对于文明行为或文明行为进行累计记录,到达一定程度后可纳入个人征信。
建议逐步完善社会服务制度,以社会服务制度作为文明行为的坚实后盾及保障。不能单单依靠政府,可以引入社会资本增加社会服务力度。
1.建议高层建筑增设相关朝向摄像头,对楼宇外侧加强监控。
2.建议社区物业公司对居民、租户通过张贴海报、在电梯间播放高空抛物危害视频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
1.约谈快递、外卖公司,要求其降低对超时快递员、外卖员的惩罚力度,要求其区分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超时,如属于不可抗力超时,应免去对快递员、外卖员的处罚。
2.交通部门对乱穿行行为的快递、外卖公司进行公示,由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相关约谈、处罚细则。
建议加大对私占公共空间的处罚。将公共空间堆放杂物行为追溯到行为人,物业公司要加强对此行为的监管,一旦发现此行为,予以制止,屡教不改者,在小区内张贴公示。
其他条款大家均表示无意见,我单位已将征求意见结果如实反馈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谢谢大家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