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来源:区教委  日期:2024-04-30 18:09 打印 【字体:

  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30日,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10条,其中有效意见4条,主要集中在非京入学条件放宽、租房完税年限、居住证截止时间方面,经认真分析研究,4条均未采纳。现将意见未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应该让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有学上,接受适当的应试教育学习,避免大量学员及常住人口流失。”的建议,我们未予采纳,理由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中明确要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建立日常联合审核机制并积极稳妥做好义务教育全学段审核,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制定《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关于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征求意见稿)》就是为了保障符合政策要求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针对“租房完税发票年限到1年,可以增加参加北京社保年限(7年以上)与在大兴区街道内居住年限(3年以上)的两项要求来筛选儿童接收义务教育”的建议,我们未予采纳,理由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中明确规定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各区政府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该审核要求是依据我区当前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区情,不宜更改。

  三、针对“居住证办理日期放宽至提交审核材料前日期”的建议,我们未予采纳,理由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24〕4号)中规定2024年5月6日至5月31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采集。五一劳动节为国家法定假日,因此北京市居住证截至2024年4月30日是合理的。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