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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衔接,消除文件与上位法冲突内容,需对《北京市大兴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中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确保文件合法合规,并于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1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6年7月13日24时,共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1条,关于增补孙村片区纳入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该片区可根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四条其他乡镇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管理,管理要求明确,该条意见未采纳。
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