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名称:景观科
职 责:
负责本区市容景观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容貌景观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容貌景观规划、建设和治理,并监督检查;参与重大活动的景观布置和管理。
负责本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和宣传品的设置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专业规划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负责本区新城规划范围内市政道路照明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参与市政道路照明设施建设的规划及竣工验收;负责本区新城规划范围内景观照明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指导照明节能工作。
负责本区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政策,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路外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占道停车位经营管理;负责本区公共自行车建设、运营及大兴新城地区共享单车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负责人姓名:吴红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