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

来源:区国资委  日期:2021-12-29 21:09 打印 【字体:

  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出资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所出资企业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和财务总监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区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拟定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负责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所出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协调所出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共青团、妇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所出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政工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工作;指导所出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负责所出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培训、宣传工作;指导所出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负责本机关人事和外事工作。

  负责人姓名:陈星桦、张立杰

  咨询电话:010-81296234、010-81296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