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科

来源:区司法局  日期:2023-09-13 17:43 打印 【字体: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本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前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指导司法所和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协助做好本区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本区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工作。

  负责人:陈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