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与人口家庭发展科(综合监督科)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日期:2025-02-28 15:35 打印 【字体:

  【职责】承担本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监测与生育相关的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生育安全预警建议。落实本市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公共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公共卫生违法行为,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依法组织查处传染病防治违法行为。拟订综合监督规划、计划、政策,开展考核评估。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和医疗废物监督检查。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监督的信息化建设管理、监督信息统计等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和本市卫生健康监督抽检任务。

  【负责人姓名】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