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责:
1.负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负责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负责推进居民自治。
2.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
3.负责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支持和协调辖区内的社区科普活动。
4.负责建立街道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
5.按职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监管,协调处理纠纷。
6.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
7.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培训工作。
8.组织收集相关信息并向区政府进行反映。
9.依法承担培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组织协调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工作。10.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统筹全民健身工作,参与建立综合性健身社会组织。
11.指导社区服务站工作。
12.负责街道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刘宁、王军海、李杉杉(兼)、李迅
咨询电话:010-69265130、010-80257976(统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