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2日,北京市大兴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大兴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北京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条例》实施以来,区政府、各镇、各街道及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条例》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会议对区政府在《条例》工作推动方面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献血工作协调机制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北京市献血条例》,将无偿献血工作作为健康大兴建设的重要组成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政府对献血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巩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将献血工作纳入区域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并制定政府性无偿献血工作配套文件。及时研究解决无偿献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从机制建设、机构建设、经费投入、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等多方面推进无偿献血工作。
二、完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与标准
健全无偿献血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无偿献血服务体系机制创新,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我区实际,研究制定标准相对统一,可操作性强的无偿献血激励标准,既能充分鼓励自愿无偿献血行为,倡导全社会尊重、关爱献血者,树立献血光荣、互助互爱的良好文明风尚;又能充分体现无偿献血的公益性,提升血液质量,降低团体无偿献血单位的组织压力。
三、持续做好无偿献血宣传工作,提升宣传深度和广度
充分发挥无偿献血工作在彰显城市文明、提升市民文明健康素养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将培养学生献血公益意识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发挥属地及行业协调优势,加大驻区中央及市属企业、驻区高校、驻区部队等单位的无偿献血宣传、组织动员力度。
四、加快大兴区中心血库建设
我区虽按照《北京市血站设置规划(2018年-2025年)》要求已经建立中心血库,但仍应结合我区医疗卫生发展实际和优质医疗资源的引进规划,以保障辖区用血安全和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稳定为基础,制定切实可行的中心血库建设运行实施方案。由于通州区中心血站将于2022年底停止我区的采供血业务,暂由区人民医院选招人员、添置设备先行承接辖区采供血业务。同时,政府部门应根据大兴区未来规划、人口发展、中心血库工作量等情况,按照适当超前的建设思路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在核定人员编制和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我区中心血库发展人员、经费及建设等资源需求,逐步提高大兴区中心血库建设标准,稳步提升我区采供血能力水平。
区政府在收到审议意见书后1个月内,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6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对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