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机动车乱停的管理维护城市良好的交通秩序的建议

来源:区政协网站  日期:2014-11-15 00:00 打印 【字体:

  提案人:车中华

  附议人:罗道全  兰祖军  谢利中

  事  由:关于加大对机动车乱停的管理维护城市良好的交通秩序的建议

  内 容:为解决大兴城区的道路交通堵塞问题,区政府这几年可没少费功夫,尤其是对兴丰大街投了大量人力财力进行多次改造,建了人行立交桥拓宽了道路,建了行人和非机动车与主道路之间的隔离栏,使其各行其道,既解决了拥堵问题又保障了行人的安全,受到了市民和广大司机的欢迎。但由于管理工作跟不上,一些素质低的司机图个人方便,尤其是一些非法揽客的私家车车主,把车随便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尽管市政管理部门在自行车道和行人道上放置了障碍物,使停在非机动车和行人道外的车无法进入。但这些缺乏社会公德的司机把车停在路障面前,大有"不让我进,自行车和行人我也不让进"味道,使自行车的骑车人不得不改走机动车道,行人不得不绕行,可苦了残疾人和盲人,使他们无法通行。一个城市要拥有良好的交通秩序,仅仅拓宽道路时不够的,加大管理在某种程度上更为重要。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开展集中整治。由大兴区交管部门印发公告,阐述治理和规范的目的,规定治理乱停乱放的范围,提出治理乱停乱放的措施和要求;在主要道路及重点区域内增画停车线,并实行路段、时段包干,做到整治工作全覆盖。同时,实行错时执法与延时值勤相结合,确保治理不断档。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

  2.设立严管期。相关执法部门不断进行巡查,对发现的违章停放车辆严格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对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在道路上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搅拌水泥等各种有损道路的行为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以保障城区交通顺畅、无障碍设施,保证完好和使用到位。

  3.实施微机联网处罚交通违法抄告制。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静态管理,张贴"违法停车通知单",堵绝说情免罚渠道,实现规范停车的整治目标。

  4.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停车场。对停车收费不合理的问题,要采取措施进行专项治理。清理取缔非法停车场(点),规范停车场和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置的减速带。对治理中发现设置不合理的停车位,将作进一步的规范和调整;对交通标志、标线不清的也将重新给以撤换和喷划。

  5.查扣和没收。对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上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凡司机不在场且影响通行的要将车拖离现场,不收取拖车费用;对人行道内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凡司机不在场的,将由民警拍照记录,粘贴《道路交通违法停车行为通知书》,告知处理地点。对严重阻碍民警正常执法、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人,将给予行政拘留。对违章停放的非机动车,要予以查扣或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