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司法局关于组织2005年报考司法助理员的考生参加法律专业知识考试的通知

来源:北京大兴信息网  日期:2005-03-21 00:00 打印 【字体: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区县司法局录用司法助理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2005年报考司法局助理员职位的考生,在公开招录面试前,须参加北京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一、报名时间:
    2005年3月26日上午09:30——11:30
                 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大兴区司法局(大兴黄村西大街29号)
    三、报名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岁以下;
    3、北京市大兴区户口。
    四、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持有本人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 张。
    联 系 人:张静芬    高丽霞
    联系电话:69247493    69249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