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条件:
1、 年龄在35岁以下、身体健康,有本市常住户口,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男性。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人无政治历史问题,无违法犯罪记录。
3、 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
4、 热爱劳动监察工作,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会办公软件的操作。
5、 党员、复转军人、法律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6、 招聘办法:
面向社会进行招聘,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予以聘用。
二、 具体招聘安排:
1、 招聘人数:劳动监察员3人
2、 报名时间:2011年5月23日
上午9:00--11:30
3、 报名地点:观音寺街道办事处社保所一楼大厅
4、 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2张。
5、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 面试合格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7、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通知本人,经统一培训后,择优录用。
三、 招聘人员待遇:
街道确认录用后,工资待遇按照区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每月实发工资1200元,并缴纳五险。根据工作特殊性每月给予加班补贴。
招聘联系人:赵金慧 联系电话:60282281
观音寺街道办事处
201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