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店镇残疾人联合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公告

来源:青云店镇网站  日期:2012-03-21 00:00 打印 【字体:
  为了促进和帮助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京发[2009]17号)、市编办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残发[2010]55号)和大兴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兴残发[2011]1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大兴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镇、街道办事处残联招聘专职残疾人工作者的条件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镇拟定觅按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职残疾人工作者,条件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专职残疾人工作者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残疾人证》、能够独立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具有大兴区青云店镇常住户口(农业、非农业均可)的优秀残疾人。

  2、具有高中(中专或同等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计算机操作熟练,身体条件适宜,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

  3、热爱残疾人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团结残疾人,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报名人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报名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报名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三、专职残疾人工作者的待遇

  根据大兴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兴残发[2011]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市、区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相关规定,由财政局每月下拨所需经费,所需经费在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1日、3月22日、3月23日三天;

  2、报名地点:镇残联。

  2、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青云店镇残疾人联合会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