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20-45周岁,户籍不限,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70米以上。具备高中(同等)以上学历。
女性,年龄20-40周岁,户籍不限,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高中(同等)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基础操作能力。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人无政治历史问题,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并愿意从事治安巡防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
4、党团员,复转军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北京市劳动力转移就业证明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5、能适应倒班轮休的工作模式。
6、招聘办法:
面向社会进行招聘,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予以聘用。
二、具体招聘安排:
1、招聘人数:男性,29人;女性,16人。食堂8人(男女不限)
2、报名时间:2012年 12 月6日至12月12日
3、报名地点:天宫院街道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宇丰苑小区旁边)
4、报名要求:报名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近期一寸照片2张
5、面试合格后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6、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通知本人,经统一培训后,择优录用。
三、招聘人员待遇:
街道确认录用后,工资待遇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每月实发工资1260元,并缴纳五险。食堂人员工资另议。
招聘联系人:周丽敏 联系电话:61250502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