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大兴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招聘管理九级岗位人员一名。
二、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在30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4、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
5、具有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详见《大兴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全程代办服务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6、身体健康。
四、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招聘单位现场审核资格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24日至4月2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
3、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
报考人员本人携带需提交材料到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行政中心503室)报名。
五、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六、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国文静 刘青梅
联系电话:81296197 81296189
附件1:大兴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全程代办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大兴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全程代办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大兴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