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2013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
二、考试地点:
大兴区艺苑桐城行政办公区四楼大会议室
三、相关要求:
(一)、考前半小时,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出的居民身份证明、护照、机动车驾驶证)进入考场并在本人座位就坐。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将所携带的书包、文字资料等物品主动放在考场指定地点,只准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签字笔参加考试。通讯工具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如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一律按作弊处理。
(三)、考生入座后须将身份证明放在桌子的右上角,以备查对。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全程不得提前交卷出场,考试结束后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
(四)、考生发现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存在字迹模糊、污损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五)、考生答题前必须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不在规定位置填写的,成绩无效。考生只准使用2B铅笔及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开及答题纸指定位置答题,答题不得使用涂改用品。考生因个人原因如座位坐错、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等造成成绩差错的,后果自负。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开考后不准互相借用文具,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考试过程中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七)、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卷,交卷后,经监考人员允许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场。
(八)、考生须认真查看并牢记本人考号(详见考号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