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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29日北京市大兴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大兴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由谈绪祥代理大兴区区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