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公示(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5-03-12 17:35 打印 【字体: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有关规定,现将大兴区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至3月25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及时反馈。

  公众意见反馈邮箱:stglk@bjdx.gov.cn

  附件:大兴区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doc

  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