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6月,大兴区商品房销售面积为57.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5%。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为49.0万平方米;写字楼为0.4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为2.1万平方米;其他用房为6.4万平方米。
商品房销售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1.统计范围: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2.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3.指标解释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报告期末止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建筑面积)。
商业营业用房:包括厂房、仓库、商业营业用房、服务业用房、教育用房、文化体育用房、医疗用房、科研用房及其他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