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2月大兴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74.8%

来源:区统计局  日期:2020-01-22 15:01 打印 【字体:

  2019年1-12月,大兴区商品房销售面积为78.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4.8%。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为6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倍;写字楼为1.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6.8%;商业营业用房为3.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2.4%;其他用房为5.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1.7%。

  商品房销售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指标解释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报告期末止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建筑面积)。

  商业营业用房:包括厂房、仓库、商业营业用房、服务业用房、教育用房、文化体育用房、医疗用房、科研用房及其他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