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大兴区秋冬季施工现场百日绿色安全专项活动”的通知

京兴建发〔2020〕32号

来源:区住建委  日期:2020-10-12 16:17 打印 【字体: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大兴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秋冬季安全生产、绿色施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区住建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兴区秋冬季施工现场百日绿色安全专项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区住建委成立“大兴区秋冬季施工现场百日绿色安全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青松 副主任

  副组长:李明珠 质量安全科科长

  刘国红 监督站站长

  成 员:监督站、质量安全科全体人员。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委质量安全科。

  二、基本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建筑施工行业“六稳”“六保”工作,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会议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开展以危大工程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把好安全每一道关口,确保全区住建系统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收官;大力提升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水平,确保住建系统2020年蓝天保卫战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三年行动,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形势可控。

  三、开展时间

  自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开展形式

  建筑施工项目自查自纠,集团、总公司检查整改,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执法检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执法抽查多层面齐抓共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带隐患、带问题施工,对造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五、工作重点

  在活动开展期间,各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安全生产、绿色施工和疫情防控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加强管理,做到“十不”:不发生疫情、不亡人、不塌方、不塌陷、不高坠、不触电、不冒烟、不扬尘、不违章、不盲目抢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充分认识秋冬季易发多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守安全生产底线,持续开展大兴区住建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深基坑、高大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核心,并加强对物料平台、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高处作业吊篮、地下管线保护等安全检查,严防盲目抢工,防范交叉作业安全风险,做好每道工序施工安全条件验收工作,确保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着力提升施工现场生活区标准化管理水平

  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导则》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分册),全面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标准化管理工作,提升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改善从业人员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生活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指导,在全区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对生活垃圾要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杜绝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

  (三)坚持施工现场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机制

  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落实“四方责任”,做到“三防”“四早”“九严格”,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应急机制,持续做好本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各项工作,修订完善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和进出场人员登记制度,充分利用“北京健康宝”对进场人员进行风险筛查,坚持对工地食堂厨、餐饮服务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体温目常监测,加强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消毒液等防护物资储备,强化对卫生间、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清洁、消毒和通风,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自我防护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四)持续做好绿色施工和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工作

  要着力提高全区绿色施工管理水平,持续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保证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到“六项措施”要求。要严格落实空气重污染预警及时响应,措施到位。按照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的要求,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三不进、两不出”规定。要不断提升全区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率和通视率,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扬尘治理非现场检查。要加大对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施工机械和建筑涂料坚决予以清退。

  (五)统筹开展施工现场爱国卫生运动

  要认真落实《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三年行动方案》有关工作部署,以“清洁卫生、除害防病”为主线,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统筹开展施工现场除“四害”行动、清洁行动、环境提升行动和爱国卫生宣传行动等,引导广大建筑工人养成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促进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的显著提高,营造“人人关注卫生、人人爱护卫生、人人维护卫生”的良好氛围。要保证建筑工地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三证齐全,严禁从无证照商贩处集体购买快餐,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六)推行安全质量综合风险分级和差别化管理工作

  要严格执行《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综合风险分级标准》和《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综合风险分级标准》,按照标准对全区在监项目开展自评自查。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在施项目综合风险分级情况安排日常巡查计划,对重大和较大风险项目加大日常检查频次。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形成会议记录。抓好活动的落实,保证活动圆满完成。

  (二)各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做好项目自查自改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参建三方共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后方可销账,严禁带隐患、带问题施工。

  (三)各集团公司要制定对本单位及二级单位在施项目的检查计划,原则上公司领导按领导带班检查制度每月至少检查两次,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绿色施工和值班值守情况相关部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内部通报,对问题严重受到市、区住建委处理的项目要约谈或撤换项目负责人。

  七、工作保障

  (一)依照北京市住建委印发的《关于开展“秋冬季施工现场百日绿色安全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在活动开展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如下原则处理:

  1.对工程项目停工整改不少于10日,整改完成后,报区住建委同意后方可恢复施工。

  2.对发生事故的本市施工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发生事故的外埠施工企业,将事故情况函告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并暂停一定时限的在京投标资格。对发生事故并负有责任的监理企业,暂停一定时限的在京投标资格。

  3.专业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施工总承包单位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要追究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责任,依法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处理。

  4.施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例会上向全市建设系统作检查,企业内部必须对企业相关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相关管理人员等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撤职、经济处罚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跟踪处理情况。

  (二)区住建委将结合日常检查对辖区内在监工程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抽查,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存在隐患问题较多仍继续施工的、责令责任单位整改拒不改正的,将依法进行高限处罚,同时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作进一步处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

  (联系人:王冬 ;联系电话:69251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