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来源:区司法局  日期:2020-02-10 17:07 打印 【字体:

  【案情简介】

  2020年1月29日梁某在某小区门前,因对进入小区需测量体温的规定不满,与小区保安员发生纠纷。团河派出所民警在现场处置过程中,梁某对民警进行侮辱谩骂。

  【调查与处理】

  因阻碍执行职务,大兴分局于2020年1月30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第2项、第2款,给予梁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法律分析】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必须坚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严查严打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类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全区社会治安稳定。在重大疫情的防控下,梁某不配合民警执行职务,拒不遵守行政机关针对公共卫生事件发布的隔离、封闭规定,侮辱谩骂民警,严重阻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该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中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且符合“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规定,大兴分局给予梁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是对干扰阻挠疫情防控行为的有力打击。疫情牵动人心,公安机关依法严查严打各类妨碍疫情防控的行为,梁某为自己的“不理智”付出了相应代价,必须汲取深刻教训。

  【典型意义】

  为保障社会的安定祥和,社区工作人员、公安民警舍小家、顾大家,不惧个人安危,始终奋战在抗疫“最前沿”。疫情当前,配合测量体温、登记是每个公民都应履行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此反面案例也为广大居民敲响警钟。每个人都不是局外人,所有居民均应积极响应号召,积极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义务,自觉理解并支持社区管理工作。特别是面对民警执法,更要积极配合,对于公然袭警、辱警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疫情无情人有情,唯有万众一心、同心协力,才能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本案例涉及相关法律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五十一条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步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四十九条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第六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