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育镇2021年春季征兵公告

来源:采育镇  日期:2020-12-09 10:08 打印 【字体:

  依法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当兵的经历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谁选择了军营,谁就选择了光荣和责任,广大适龄青年朋友们,好男儿,就去当兵!

  一、征集时间

  目前应征报名工作已经全面展开,3月1日批准入伍,3月上旬起运新兵,3月31日征兵结束。义务兵服役期为两年。

  二、征集对象

  征集的男兵对象应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

  女兵征集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三、征集年龄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17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岁。

  四、征集办法

  实行网上征兵,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网址为https://www.gfbzb.gov.cn/)。应征人员应在户籍所在地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也可在学校报名。

  五、征集程序

  (一)登记报名。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实名注册后,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正确选择报名应征地,并保持联络方式畅通,申请当年缓征的青年可只进行兵役登记。

  (二)现场确认。适龄青年登记报名完成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高校毕业生或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贷偿申请表》,提交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含高校、企业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三)体格检查。2020年12月底,镇级征兵办网上确定送检对象,发送体检通知短信,适龄青年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和4张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到征兵体检站接受体格检查。

  (四)政治审查。1月中旬,镇级征兵办确定政审对象,网上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组织政治审查。

  (五)预定新兵。2月下旬,镇级征兵办择优确定双合格青年为预定兵对象,网上录入预定兵结果。

  (六)批准入伍。3月初,被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由镇级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颁发《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应征公民接到通知书后,按规定办理户口注销、转党(团)关系、领取被服装具等,镇级兵役机关和接兵部队共同组织新兵运输工作。

  (七)体检复查。新兵到部队后接受身体检查和政治复查。在规定时间内如发现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被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

  女兵征集和士官直招工作参照以上程序进行,具体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基本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双眼裸视力均达到4.8。

  七、基本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不得征集。

  八、服役优待政策

  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士官服役满12年的、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等情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历的退役士兵,可以报考指定的市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进行单独招生。

  凡从本市入伍的义务兵,均享受由政府发放的经济补助和部队津贴等,本科生标准不低于28.34万元,专科生不低于27.63万元,高中生(职高、中专、技校)不低于25.23万元且每年定期增长,大兴区在此基础上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

  北京市每年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招聘,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15%、15%和10%的比例,定向招录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三年以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专科(高职)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入伍以后,在部队荣获“优秀士兵”以上奖励的,退伍后可免试升本科。报考普通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不受名额比例限制直接参加专升本考试,录取比例不低于50%。

  采育镇根据采政发〔2018〕12号《大兴区采育镇关于提高现役军人军属优抚待遇的实施办法》落实奖励机制:每年在市、区政府年度义务兵优抚金发放标准的基础上,镇政府再发放义务兵优抚奖励3000元/人/年。到西藏等条件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提高为两倍奖励金。“条件艰苦地区”依据当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征兵命令》确定。发放时间为入伍满一年和满两年后。

  对当年入伍的新兵,镇政府于入伍当年年底前发放一次性探亲补助2000元。

  对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人员给予奖励:荣获荣誉称号的奖励20000元;荣立一等功的奖励10000元;荣立二等功的奖励8000元;荣立三等功的奖励3000元;荣获嘉奖的奖励1000元;荣获“优秀士兵”的奖励1000元。

  现役义务兵父母享受每年一次免费体检。

  每年“八一” 、春节,镇政府对现役义务兵给予2000元/人的慰问品。对现役军人、军属确有困难的家庭,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帮助。

  九、法律责任追究

  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对违反法规的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带有强制性。我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1.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2.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3.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战时拒绝履行相关义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征青年入伍后,认真履行兵役义务,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部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现役义务兵因个人问题和违反国家法律及军队条令条例被部队退回以及在服役期间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从处分下达之日起停止优待政策。

  广大适龄青年们,参军入伍、保家卫国是每个有志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行列,融入这所培养人、锻炼人的大学校,是广大青年的无上光荣,让我们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为保卫祖国安全、捍卫祖国尊严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咨询电话: 010-80272813

  采育镇人民武装部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