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兴建发〔2021〕3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依据《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区住建委制定了《大兴区住建系统2021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禁放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十进”、“十有”的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到全区禁放。
特此通知。
附件: 大兴区住建系统2021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禁放宣传工作方案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大兴区住建系统2021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禁放宣传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执行《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内容,今年是我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第二年,为全力做好全区住建系统2021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禁放工作,特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21年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主题为“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市环境,为了美好生活”。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全民共治、治安共享”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和宣传阵地,广泛动员各方社会力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和针对性的宣传引导工作,有力推动落实各项禁放措施,努力实现全区禁放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原则
按照区政府烟花办总体部署,大兴区住建委成立2021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区住建委主任 芦亚静
副组长 区住建委副主任 冯秀海
区住建委副主任 张青松
区住建委副主任 孙洪宇
成员包括:区住建委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科、监督站和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行政办公室。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科,负责协调、统筹工作。
在区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区住建委始终坚持“条块结合、专群结合”的工作原则,健全完善“区委宣传部统筹指导、区政府烟花办统一组织、职能部门系统牵动、属地政府组织实施、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宣传工作格局。
三、工作措施
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单位要按照“十进”、“十有”的工作要求,将宣传发动贯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切实形成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的舆论导向。“十进”即“进机关大院、进涉外机构、进影剧院站、进公交地铁、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部队、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十有”即“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上有点击、道路有横幅、小区有展板、手机有提示、单位有活动、面上有标识、群众有共识”。
(一)充分利用资源,广泛开展宣传
一是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内部宣传,利用工作微信群、内部工作平台等,大力开展禁放宣传。要深入教育动员本单位、本部门人员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措施,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亲属做起,禁放烟花爆竹;
二是要借助围挡、横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介质,按照通俗化、平民化和人性化的宣传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内容,形成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做好建筑工地和物业服务社区的宣传工作。
期间,区住建委将重点对物业公司和建筑工地等单位的法规宣传落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
重点提示:各单位、各部门,要第一时间将本系统、本辖区原有的(十六类禁放点周边)永久性禁放标识牌及时拆除,统一更换为“大兴区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识。
(二)人人参与进来,切实提高认识
各建筑工地面向从业人员、各物业服务企业面向社区居民要深入宣传非法存放、运输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并鼓励广大市民举报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散进京的违法行为,全面提高市民自觉遵规守法、主动参与管理的共治意识。
各单位要强化应急值守,要制定并完善有针对性、指导性的应急预案,遇突发事件能迅速启动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各单位在宣传安全管理知识的同时,要与消防、应急相结合,强化工地从业人员和社区居民防火、灭火及自救的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开展宣传,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期间区住建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对宣传工作开展不力、组织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二)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各单位要把深入、扎实的宣传工作作为禁放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分阶段、分步骤地组织开展宣传引导,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吸引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宣传工作,努力实现共治共享的宣传效果。
(三)加大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各单位在正面引导的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切实维护法规的严肃性,进一步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市民,推动全社会自觉遵守全区禁放烟花爆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