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大兴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住建委  日期:2021-06-01 10:22 打印 【字体: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部署以及北京市住建委《2021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京建发〔2021〕147号)要求,结合大兴区建筑施工行业特点,区住建委制定了《2021年大兴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大兴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联系人:王冬;联系电话:69251194)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大兴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按照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结合实际,坚持系统思维,树立“大安全”理念,实施“大安全”治理,形成治理合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监管能力,健全风险管控机制,统筹安全、消防、疫情防控、施工现场环保等各项工作,夯实“新国门、新大兴”建筑业创新发展安全基础,为首都建设提供安全屏障。

  三、组织机构

  成立2021年大兴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青松 区住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李明珠 质量安全科科长

  刘国红 监督站站长

  王   颖 建设协会会长

  成 员:监督站、质量安全科、协会全体人员。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委质量安全科。

  四、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持续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通过观看专题片、邀请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企业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安全课”和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行动,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全力维护我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6月初,区住建委将组织施工企业举行“2021年大兴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安排部署安全月活动方案并发放安全宣传品、进行现场观摩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等。按照本方案内容,各企业也要结合实际,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活动内容和标准要求,层层发动,责任到位,全面启动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开展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依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 “应急宣传进万家”工作要求,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持续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检查重大活动保障及防汛、消防、危大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管理情况。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严查问题、紧盯整改。对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发生火灾火情或破坏地下管线等突发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区住建委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深入推进2021年“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施工围挡治理工作, 坚持工程竣工及时拆除施工围挡,完成逾期未拆除施工围挡整治,持续推动全市工程规范设置施工围挡。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强化文明卫生意识,全面提升施工现场环境卫生质量,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引导广大建筑工人养成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促进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的显著提高。

  (四)加强宣传工作,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在企业和施工现场悬挂宣传标语(每个施工现场要在醒目处悬挂至少两条标语)、张贴宣传挂图、设置安全专栏、开展图片展览、播放教育影像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同时,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市、区有关部门组织的“应急先锋?北京榜样”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集团)创建、北京市第十四届安全文化论坛、“十佳安全卫士”等活动,积极参评优秀组织单位、最佳实践活动、优秀新闻报道单位及个人、最佳公益作品等奖项。对单位推荐的人员进行广泛宣传,树立优秀典型,号召广大职工礼赞榜样、学习榜样。

  (五)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重点组织学习近期发布的新政策、新标准、新规范,要对施工现场的一线作业工人进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其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必须以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学习活动,学习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市政府令第285号)、《北京市大兴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京兴建发〔2020〕25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导则>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分册)>的通知》(京建发〔2020〕289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京建发〔2020〕352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激励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科技创新和创建智慧工地的通知》(京建发〔2021〕2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质规〔202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主席令第33号)。

  各建筑施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尽可能在教育方式上创新,从而提升从业人员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已达到事半功倍的培训效果,进而提升人员的安全意识。

  (六)加强自查,认真落实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部署,认真落实自身职责任务,在开展安全月活动中要注意做好书面材料、影音资料等形式的记录,特别是组织观看安全教育影片、专题安全案例分析、安全视频教学课、组织应急演练等资料要记录详细,留存照片和人员签到表。同时做好信息收集,对于好的工作典型,要借助媒体力量大力宣传,区住建委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