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商务局关于申请中小微餐饮企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来源:区商务局  日期:2021-08-12 09:22 打印 【字体:

  各相关企业:

  2020年6月,为降低疫情对餐饮企业的影响,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区商务局组织实施了大兴区中小微餐饮企业贷款担保政策(以下简称“餐饮保”政策)。按照政策要求,借款企业在按期还付本息后,可向区商务局申请贴息支持,现将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贴息范围

  通过“餐饮保”政策获得银行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餐饮企业,可在三个月内向区商务局提出贴息申请。

  贴息标准

  按照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本金超出本政策担保额度产生的利息不予支持。

  申请材料

  1、餐饮企业担保贷款项目贴息申请表(附件1);

  2、申请贴息企业账号信息反馈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4、原始贷款担保函复印件;

  5、银行贷款协议复印件;

  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或其他按期还本付息完毕有关凭证,需含本金及利息金额)。

  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每一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区商务局流通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wwltk@bjdx.gov.cn。

  联系人:郭雅 81298224。

  拨付流程

  贷款企业在提交申请材料后,经区商务局进行审核同意,由融达担保公司向申请企业发放贴息资金。

  工作要求

  各申请企业应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获得贴息支持的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担保贷款项目贴息申请表.docx

       附件2:贴息申请企业账号信息反馈表.doc

  北京市大兴区商务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