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林长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采育镇  日期:2021-09-10 13:26 打印 【字体: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文件

  采政发〔2021〕11号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林长制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2021年5月27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到2021年底,区、镇、村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形成,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建立。为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园林绿化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全镇生态文明建设,采育镇人民政府2021年9月9日制定了《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采育镇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采育镇实施方案》要求,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统筹推进。

  2.各村党支部书记任村级林长,确定村级护林员和林管员(简称一长两员)。

  3.各村委会要制定村级“一长两员”工作职责及范围。

  附件: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联系人:姚林啟;联系电话:80201657)

  (此件公开发布)

  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印发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为全面落实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园林绿化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全镇生态文明建设,现就采育镇全面推进林长制,结合采育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城乡一体、严格保护、系统治理,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为目标,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全面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领导责任体系。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年底前采育镇完成镇、村级林长责任制体系形成,各项制度基本建立。到2025年,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机制,生态系统完整性连通性明显提升。到2035年,绿色生态空间保持稳定,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效益显著提升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林长制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园林绿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根据采育镇实际情况,设立镇、村两级林长

  1.设立镇级林长,由采育镇党委书记张新颖、镇长窦炳洋担任采育镇总林长,采育镇副职干部以行政村为单位任副林长,明确责任区域,实行包片管理。

  2.村级林长,采育镇全镇共计55个村,由各村村书记任村级林长。

  3.设置采育镇林长办公室,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刘启龙担任办公室主任,其他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

  (二)明确工作职责

  林长对责任区森林林地、公园绿地、湿地、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等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责。

  1.采育镇镇级林长为属地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园林绿化资源保护,管护队伍建设,生态建设;副林长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法监管、资源安全,加强巡查、巡护和责任落实等工作。

  2.村级林长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健全林管员、护林员队伍建设,逐地逐片一林一园落实管理责任人,实现管理全覆盖。

  3.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处理林长制日常任务,制定林长制配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指导、监督、考核,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抓好林长培训, 承担林长制工作、相关会议、筹办工作报告、信息报送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建立工作机制

  1.建立巡查制度,镇级林长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查,村级林长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建立部门协作制度,林长制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在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联络员协调制度。

  3.建立考核制度,每年由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进行年度考核。

  4.建立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要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要在每年年底将本年度林长制贯彻落实情况报上级林长办公室。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建立目标责任制

  镇村两级林长分级负责并签订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把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各项制度落实工作、任务完成和执法监督等情况,以及衡量资源保护发展成效的森林覆盖率、城市绿化覆盖率、林地保有量、林地蓄积量、单位面积蓄积量等重要指标,纳入林长制布标考核体系,加强考核监督。

  (二)严格园林绿化资源保护

  全面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严格落实林地、湿地、绿地等保护发展规划,实行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绿线分级分类管理。落实林地绿化占补平衡制度和补绿还绿责任,加强湿地、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古树名木等重要资源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控责任。

  (三)加强生态系统科学治理

  继续推进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留白增绿、城市森林等重大工程,协同推进环首都周边生态修复,持续拓展绿色生态空间,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推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资源保育工程,加快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恢复。

  (四)推进生态资源复合利用

  落实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推进林与水、林与城、林与田复合利用,融合发展。发挥园林绿化资源多种功能潜力,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绿色惠民产业,不断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五)提升园林绿化资源监管能力

  充分利用生态监测网络体系,园林绿化资源管理一张图和应用管理监督平台落实森林督查制度,落实森林督查体系,提高预警预判,有效发现和快速查处能力,充实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水平。

  (六)严格执法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健全园林绿化行政执法队伍,实行园林绿化综合执法,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案件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占滥用林地、绿地、湿地等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

  (七)创新基层保护管理

  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率,加快建立园林绿化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落实林木绿地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整合生态林管护资源。全面实行村级林长、林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末端管理模式, 夯实管理责任,强化绿化管理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八)完善资源保护政策

  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生态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绿色产业惠民扶持政策,市民休闲游憩等配套服务设施用地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采育镇政府是镇级林长制的建设主体,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镇林长制顺利推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镇村两级林长会议、协作、工作督查、信息公开、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研究解决生态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突出问题。

  (三)严格考核问责

  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综合督查检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资源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强化社会监督

  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明确林长职责、生态区域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社会公众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附件:1.采育镇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2.采育镇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职责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附件1:

  采育镇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职务

姓名

包片范围

林长

张新颖、窦炳洋

协调全镇林长制工作开展

副林长

张玉良

潘铁营村沙窝营村辛庄营村、杨堤村

副林长

李旭

南山东营一村南山东营二村南三一村南三二村南三三村、南二村、邵各庄村

副林长

陈宝旺

韩营村铜佛寺村广佛寺村包头营村山西营村、大同营村

副林长

曲亭贵

东一村、东二村、西二村、西三村、西四村、北营村

副林长

贾春林

东庄村西庄村、后甫村前甫村施家务、东潞州村、延寿营村

副林长

孙晓冬

庙洼营村、康营村、利市营村大皮营一村大皮营二村大皮营三村小皮营村

副林长

姚广水

凤河营村沙窝店村哱啰庄村、张各庄村

副林长

韩峰

大黑垡、北辛店村、南辛一村、南辛二村

副林长

张健

大里庄村东半壁店村倪家村龙门庄村

副林长

徐晓飞

北山东村下黎城村、岳街村、屯留营村、西一村、宁家湾村

  附件2:

  采育镇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职责

  1.镇党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对镇、村级林长考核工作、编制保障工作。

  2.镇党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林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导向工作。

  3.镇项目办:负责支持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及林业资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4.镇派出所:负责园林绿化行业执法及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5.镇财政所:负责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和林长制建设工作经费预算工作。

  6.镇农建科:负责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协调水务园林绿化空间管理,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园林绿化资源产权。

  7.镇环整办: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执法。

  8.镇水务站:负责指导河流、水库、湿地及周边水源保护工作。

  9.镇农办:负责衔接协调农业农村领域涉及林地、湿地等园林绿化保护工作。

  10.镇安全科:负责全镇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协调全镇森林火灾防治工作。

  11.镇林业站:负责承担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与区林长制办公室协调,负责全镇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生态修复、监测、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