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大兴区九龙山庄项目为历史遗留项目的公告

来源:区规自分局  日期:2022-03-21 14:58 打印 【字体:

  按照《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切实解决历史遗留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京规自发〔2019〕329号)要求,经大兴区历史遗留小区未发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调查研究,现认定九龙山庄项目为历史遗留项目,请北京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嘉友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儒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华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九龙新区房地产物业公司、北京九龙山庄房地产物业集团、北京耀龙科技发展总公司、北京恒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公告期满30日内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材料不符合登记规定的,购房居民可单方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5日(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

  大兴区历史遗留小区未发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代章)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