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兴建发〔2022〕16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2022年3月15日,我区一建筑工地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为认真汲取教训,防范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区住建委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立即展开行动,严格自查自纠,有效抓好落实。
一、事故概况
2022年3月15日14时00分左右,北京市大兴区国际氢能示范区南区(一期)项目(B01厂房等3项)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致1名工人死亡。事发位置位于该工程工地内B01厂房地上二层。建设单位:北京兴创氢之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建大京精大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专业分包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存在问题
经初步调查,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一)建设单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制,存在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或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况;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安全职责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整改不及时。
(二)总承包单位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缺失,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分包单位失察失管。
(三)分包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流于形式;未监督、教育劳务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监理单位未严格落实监理安全管理责任,对施工方案审查把关不严格;监理人员现场巡视监理不到位;虽然发现了事发位置水平网存在的隐患,但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不及时,也没有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事故发生后,区住建委责令上述工程全面停工,责令参建三方负责人立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同时对工人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市、区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目前正在对事故展开详细调查,对参建三方责任主体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
各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认真汲取上述事故教训,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总包、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全员行动起来,重点围绕以下工作开展自查自纠:
一是持续开展施工现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规范、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不齐全、违章作业等问题,辖区内建设工程要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着力消除高处坠落事故隐患。
二是贯彻执行住建部、市区两级《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全面开展治理行动,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加管控,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工程的示范带头作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各单位要编制有针对性的消防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加强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设置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并确保畅通,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配置临时消防水源,合理配置灭火器材,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消防供水要求,在显著位置配备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重点治理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等行为。
特此通报。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