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大兴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住建委  日期:2022-08-02 17:18 打印 【字体:

  京兴建发〔2022〕41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质增效,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依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北京市住建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5〕15号)等文件要求,区住建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全面推进大兴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务必贯彻执行,抓好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优等工作。

  附件:全面推进大兴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8月2日

  附件

  全面推进大兴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大兴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北京市住建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5〕15号)等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为行动指引,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统筹抓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项目自评

  1.项目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成立由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项目部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建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2.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每月应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3.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实施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

  (二)项目考评

  1.区住建委作为辖区内项目的考评主体,对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将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纳入对建筑施工项目日常安全监督的内容,依据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进行抽查,指导监督项目自评工作。

  2.区住建委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时,可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京安办发〔2015〕51号)等文件的规定,申请财政资金聘请专家组织开展此项工作。考评专家资格认定、考评服务、绩效考核等管理过程均通过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信息平台进行,考评专家组须通过系统平台中的专家库选取产生。

  (三)项目考评结果

  1.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

  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①《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报表》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②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名录;

  ③项目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进行自评的结果及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④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的情况(包括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

  ⑤因施工现场管理问题,受到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或未受到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任何行政处罚的承诺书;

  ⑥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及处理情况;

  ⑦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定的其他材料。

  2.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创优项目初评考核情况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评定结果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

  (四)企业考评

  市住建委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考评工作也可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开展。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以提升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绿色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为己任,结合《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2019版),抓好安全管理、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设备管理等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在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基础上,区住建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优暨创建北京市绿色安全工地工作,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