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大兴区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组织调配运输力量,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的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备体系,全面提高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交通运输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件等级
按照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兴区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和善后工作,已制定专项预案的突发事件按相应专项预案执行。
1.5 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及时救援、减少危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2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
针对我区交通运输行业的突发事件,各部门、各企业积极参与应急准备、预警预防、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置的应急过程,建立规范有序,功能全面的应急反应体系。
1.5.3平战结合、反应灵敏、有效运行
平时做好培训演练,采用先进的应急处置技术,提高应急科技含量,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有效运行。
1.5.4整合资源、依靠科技、提升能力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设备物资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需求,健全信息报告体系,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领导机构
为加强区内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工作,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作为指挥机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工作机构。
总 指 挥: 张新颖
副总指挥: 邓俊斌 王殿生 张金凯 吕正阳
成员部门及单位: 应急防控办公室、客管科、货管科、修管科、三站一队、一个检查点、局党政办;北京市***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客运有限公司、北京***客运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运输有限公司、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化工有限公司、北京***运输有限公司、北京***物流有限公司、北京***大型设备运输有限公司、北京***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北京***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北京***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出租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汽车修理厂、北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
2.1.1 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2.1.1.1日常状态下的职责:
(1)审定局相关应急预案及其规划、计划;
(2)审定应急经费预算;
(3)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1.2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1)按照上级指令启动和终止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2)统一领导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根据区政府、区应急局及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统一指挥、调度、协调局属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统一调配应急运输运力资源;
(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防控办),为应急工作日常运行管理机构,吕正阳(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应急防控办公室。
成员由田超、吴春华、尚克亮、王东宝、王建民、刘致亮、李建彬、李正文、金宇、赵戈组成。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的日常应急管理和与应急办的信息衔接,配合应急办做好应急响应。应急防控办日常工作由局应急防控办负责,应急状态下的工作由局应急防控办会同各成员部门共同完成。
2.1.2.1应急防控办日常工作职责
(1)指导和协调交各行业科室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2)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和计划;
(3)负责核实和处理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相关的信息,及时向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重要信息;
(4)落实区政府、区应急办有关交通运输紧急指令,协调组织好重要物资运输工作;
(5)负责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和救援情况。
2.1.2.2应急防控办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在启动预警及响应时,应急防控办会同局相关科室、单位组成应急状态后方应急指挥组,做好下列应急工作。
(1)负责协调24小时值班接预警工作,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编写应急工作日报告;
(2)负责接收、处理应急协作部门预测预警信息和事件报告,跟踪了解与交通运输相关的突发事件,及时向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行动建议;
(3)根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实施应急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对策,协调有关部门工作,调动应急所需的人力(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物力资源,组织提供道路交通紧急物资及人员的运输保障;
(4)承办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后,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的处置行动需要,派出相关领导和部门人员及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积极配合区应急办及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职责:
(1)按照区政府、区应急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2)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级别、相关预案和领导指示,制定并实施具体应急响应行动方案,组织指挥参与现场救援的各单位行动,控制现场局面,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紧急事项请示;
(3)做好事故调查准备、善后工作,防止出现次生衍生灾害,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4)负责协调交通运输应急队伍的调度和现场指挥,并保障应急抢险救援安全;
(5)提供交通运输方面技术支持;
(6)承办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各科室工作职责
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中,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和类型,协调指派相关科室参加应急响应行动,应急任务分工按其职责而定。
(1)应急防控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接警;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及综合协调;根据要求统一向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办及市交通委等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参与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应急救援行动;
负责局应急办日常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应对的后方总联络、协调,负责事后的总结表彰;负责拟定修改大兴区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大兴区交通运输行业应急运输保障预案等;承办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客管科:负责组建客运应急救援车队;制定人员运输保障方案;负责运输车辆的征集工作(征集保障客车60辆);负责客运应急事件的具体组织协调和应急运输保障队伍的组织、动员工作;负责应急现场客运的安全管理和日常演练等事项;负责下达应急运输调度命令,督促承运单位认真执行。
(3)货管科:负责组建货运应急救援车队;制定抢险货物运输保障方案;负责运输车辆的征集工作(征集保障货车120部);负责货运应急的具体组织协调和应急运输保障队伍的组织、动员工作;负责应急现场货运的安全管理和日常演练等事项;负责下达应急运输调度命令,督促承运单位认真执行。
(4)修管科:负责组建车辆维修应急救援车队;制定抢险救援保障方案;负责救援车辆的征集工作(抢修救援小分队2个);负责车辆抢修应急保障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应急运输保障抢修队伍的组织、动员工作;负责抢修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日常演练等事项;负责下达应急运输车辆抢修调度命令,督促抢修单位认真执行。
(6)三站一队、一个检查点、局党政办: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承办局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各企业工作职责
(1)组织落实应急运输保障指挥部下达的突发事件应急交通运输保障任务;
(2)制定本单位应急运输保障方案,做好应急运输保障方案演练工作;
(3)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的运力储备工作;
(4)及时汇报应急交通运输保障情况,妥善处理应急运输中的问题;
(5)负责应急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总结,并按要求上报。
三、预警与预防
本着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及风险分析工作,针对高风险区可能发生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情形、造成危害的类型和规模、所需要的应急力量等,采取预警预防行动。
3.1预警预防
各行业监管科室应将预警预防行动寓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过程,对交通运营、运输生产活动中突发事件的风险源、风险因素、风险影响、风险防范与应急对策进行识别和分析,及时发现、报告和消除突发事件隐患,根据外界的预警信息及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迅速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事态发展。
各交通运输企业应积极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装备拥有单位应加强装备的维护与保养,科学规划存放地点,确保装备性能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调试和更新补充,确保随时可调用。
3.2预警分级
预警信息包括: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其他可能威胁交通运输生命、财产、环境安全或造成突发事件发生的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信息。
依据可能引发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来加以表示。
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将要引发一般(Ⅳ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引发较大(Ⅲ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将要引发重大(Ⅱ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将要引发特别重大(Ⅰ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3预警响应
应急防控办(非工作时间为值班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将预警信息报主管领导(值班室立即上报带班领导和局长,并通知应急防控办和各相关行业科室。应急防控办和各相关行业科室接到预警信息立即报主管领导)根据领导指示将预警信息迅速向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发布预警信息。交通运输企业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开展部署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各相关行业科室要密切关注预警事件的进展情况,并依据事件的发展状况和严重程度将预警准备工作情况汇报主管领导及应急办,应急防控办将与区应急办和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沟通、汇报。
四、应急处置
4.1 应急预案启动
应急预案根据以下原则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信息;
(2)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
(3)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启动专项应急保障预案。
4.2 信息报送流程
发生事故时,发生事故的单位在第一时间电话报警。应急防控办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将信息上报主管领导和局长,并通知相关行业科室。非工作日,值班人员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将信息上报带班领导和局长,并通知应急办和相关行业科室。应急防控办应根据领导指示及时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区应急办和市交通委。
4.2.1信息报告内容
(1)首报内容
事件发生时间、详细地点、现场伤亡人员数量;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危害程度、事件的状况及发展趋势等。
(2)续报内容
事件发展趋势、人员治疗与伤情变化情况、事故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处置措施。
(3)总报内容
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4.2.2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等规定,由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交通委宣传处具体负责。
4.3分级响应
突发事件实行按等级处置原则,按照突发事件等级响应。
当一般(Ⅳ级)突发事件发生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要节日或重大政治、体育活动)或重要行业(轨道)突发事件,响应级别视情况提高1个等级。
4.4应急处置
各工作机构和成员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核实突发事件情况,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按照相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应急运输保障时,迅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4.5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五、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由突发事件相关企业组织实施,相应行业科室协调配合。
5.2总结和调查分析
事故发生后及时总结事故原因,根据原因改进、加强监督管理。
六、保障措施
6.1技术通信保障
根据需要提供有效的通信保障,保证固定手持800兆电台畅通。
6.2队伍保障
指导、监督、检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督促各交通运输企业单位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立完善突发事件保障方案。
6.3物资保障
指导、监督、检查企业应急设备、设施、物资等应急救援储备建设。
6.4 征用补偿
交通运输应急响应保障行动结束后,由被征用单位向区交通局递交应急征用车辆补偿申领单。区交通局接到补偿申请后,结合有关征用记录和事后调查评估的情况,对补偿申请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
由各行业科室负责组织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制定应对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宣教计划。充分利用行业宣传载体开展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7.2培训
应急防控办负责统一组织行业科室进行应急培训工作。各行业科室指导、监督、检查及组织辖区各交通运输企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
7.3演练
应急防控办负责统一组织行业科室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行业科室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及组织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制定应急预案的检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确保各单位做好培训应急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指挥协调机制和处理程序等各项工作。
各行业科室督促重点交通运输企业要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演练,并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八、附则
8.1名词术语
(1)敏感时期:是指重要节日或重大政治、重大文艺、体育活动期间;
(2)敏感地区:是指在政治、经济上较为敏感的地区,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设施所在地;
(3)敏感事件:是指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交通运行或造成其他社会次生灾害的事件。
8.2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制定,由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负责解释。
(2)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每3年修订一次。
(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附件
9.1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联系电话表
9.2 应急指挥部成员部门负责人联系表
9.3应急运输保障单位明细表
9.4应急救援队伍任务及分工表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