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司法局招聘行政复议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公告

来源:区司法局  日期:2023-01-05 16:11 打印 【字体:

  根据工作需要,大兴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复议临时辅助用工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线执法辅助岗3名。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责任心强;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北京市大兴区常住户口;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法律从业经历者优先;

  6.年龄18-35周岁(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良好的执行力和学习能力;

  9.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10.专业要求:

  本科:法学(030101K)、汉语言文学(050101)、秘书学(050107T)、行政管理(120402);

  研究生:法学(0301)、法律(0351)、行政管理(12040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变更页有内容的还需提供变更页);

  (3)本人身份证;

  (4)学历相关材料:

  ①学历证书(具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5)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附于报名表照片处;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7)无犯罪记录证明。

  3.其他说明:报名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fzbbgs@bjdx.gov.cn(分散文件报名造成审核误差由个人承担责任),文件名格式:“临辅报名+姓名”(例:临辅报名+王五)。

  四、考试安排

  根据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情况确定具体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地点,并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关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本区临时辅助用工有关标准执行。

  八、有关情况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此次招录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登录网站查阅有关信息。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010-69247493

  附件:大兴区司法局招聘行政复议临时辅助用工人员报名表.doc

  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