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兴经开区、生物医药基地管委会,各区级部门,各工程参建单位:
2023年4月27日,市住建委组织召开全市住建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党组成员、副主任丁胜部署重要工作,现将会议精神传达如下,请各单位结合辖区工程实际,迅速将通知要求传达至限额以下工程参建单位,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4月24日殷勇市长关于限额以下工程管理指示精神,狠抓安全管理工作。
(一)突出落实责任。街乡镇要落实“八项责任”:具体监管、信息登记、巡查执法、查处吹哨、培训教育、受理投诉、完工销账终止监管、履行其它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含个人)承担安全生产首要责任,不能因与施工方签订合同而豁免或转嫁,要落实“七项责任”:与有资质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信息登记、现场检查、保安全费用和防护措施落实、保管线、完工销账、专业化(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要落实“十一项责任”:保施工安全、具备相应资质、健全安全制度、配备安全人员、采取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交底、持证上岗、组织危大工程论证、保护地下管线、履行其它文件要求;
(二)强化施工管理。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要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企业要定期对本单位员工、进场施工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信息要实名制上网向社会公布,供社会选用。进场施工人员要预先审批,业主同意、经过培训、配专职安全员后方可施工,安全员持证上岗、带章作业。施工期和营业期要错开,施工区域和营业区域要实施硬质隔离,电焊、切割、用电、危化品使用等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旁站监督,现场要配齐应急抢险设备物资。对进场材料实施源头管控、市场监督,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使用要落实同质同标管控。
二、严格落实《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五一”期间隐患排查。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当前全市正在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单位重点对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安全开展检查。一查是否编制施工方案、是否培训到位、是否在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对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高处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临边作业是否规范设置防护栏杆,并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水平洞口短边尺寸在1.5米以下时,是否用坚实盖板封闭,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短边长度大于1.5米时,是否在四周必须设置不低于1.2米的防护栏杆,并采用密目网或工具式栏板封闭,孔洞中间设置水平安全网。二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情况,施工现场电缆敷设情况;室外电气设备、配电箱、电缆保护情况,电气设备是否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要求,配电箱内、用电设备旁杂物清理情况。
(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区住建委联合区安办印发的《关于印发<大兴区建设工程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兴安办发〔2023〕12号)文件,围绕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要点对装修施工现场实施检查。一查是否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是否按规定挂牌公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消防安全组织机构网络图;是否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是否制定并组织实施单位防火技术方案、火灾处置及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有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验、维修的记录;保温材料、安全防护网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临时用房是否采用A级不燃材料搭建;电动自行车、施工用电动车辆使用台账是否健全,是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等。二查易燃物、可燃物品清理与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情况;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审批手续落实情况;动火作业前,周围可燃物清理情况;动火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落实情况,灭火器材配备情况;高处实施电(气)焊接或切割等动火作业时,是否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高处动焊下部是否存在交叉施工作业。
特此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