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大兴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限额以下工程绿色安全施工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住建委  日期:2023-06-13 11:23 打印 【字体: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兴经开区、生物医药基地管委会,各区级部门:

  限额以下工程呈现规模小、地点散、数量多、作业时间短的特点,基于此特点,这类工程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作业队伍专业技能等方面,相较限额以上工程安全管理难度更大。为更好落实市领导关于“聚焦小施工、小焊接、小切割,规范限额以下工程管理,严防小施工引起大事故”的工作要求,大兴区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管理联席会办公室委托大兴区建设协会,在充分调研、梳理、总结大兴区房屋市政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管理现状和当前适用的政策法规文件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大兴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限额以下工程绿色安全施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自2023年6月12日正式实施,涵盖安全管理、临边洞口防护、脚手架作业管理、临时用电管理、机具使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绿色施工管理、拆除作业管理、模架作业管理、既有设施和建筑保护等十一部分管理内容。为保障《标准》的落地实施,区住建委制定了《大兴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限额以下工程绿色安全施工标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辖区内各建设、施工作业单位全员认真学习,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大兴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限额以下工程绿色安全施工标准实施方案.doc

附件2:大兴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限额以下工程绿色安全施工标准.pdf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