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新闻出版局关于2023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现场审核通知

来源:区委宣传部  日期:2021-04-03 09:53 打印 【字体:

  区文化执法大队、各属地、出版物零售单位: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3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精神,大兴区新闻出版局组织开展2023年区内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核验范围

  2022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发行单位及个人。

  二、时间安排

  2023年北京地区核验工作分为网上填报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相关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有关工作,具体安排为:

  (一)网上填报时间:3月27日至4月23日。

  (二)现场审核日期:4月24日至5月26日。

  1.现场提交材料日期:4月24日至5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

  2.现场领证盖章日期:5月15日至5月26日(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

  三、现场核验地址

  1.现场提交材料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1层)34、35号综合出件窗口。

  2.现场领证盖章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1层)34、35号综合出件窗口(领证时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许可证正本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核验程序

  (一)发行单位登录网站:

  http://ywxt.bjxwcbj.gov.cn/bjppb/member/login.do?ut=pro_retail或http://ywxt.bjxwcbj.gov.cn/bjppb/ 凭许可证号全称,登录“出版物发行管理系统”(初始密码:123qwe#xyZ或123456#xyZ),推荐使用IE8.、IE11、Edge、Chrome浏览器,在网上填写并提交《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这部分工作须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网上填报日期内完成(3月27日至4月23日)。

  (二)待网上预审通过后,发行单位在临近现场审核阶段的4月22日开始可打印出《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携该登记表以及本通知第六条列举的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一份,在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的现场审核日期内(4月24日至5月12日)送至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1层)34、35号综合出件窗口。

  (三)年度核验工作部门经审核,确认发行单位网上填报内容与现场提交材料一致并符合要求,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盖年度核验戳记。

  五、核验内容

  (一)检查发行单位2022年1月1日至今年年度核验工作结束前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被处罚记录,督促有问题的发行单位查找原因并实施整改。

  (二)核查发行单位是否仍具备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基本条件。

  (三)了解发行单位2022年经营状况。

  (四)核查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发行单位是否履行备案手续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是否有“网上销售”,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网页醒目位置是否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者链接标识。

  (五)了解承担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任务发行单位的经营状况、储运能力、发行网点等信息。

  六、报送材料

  1.《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2.加盖单位公章(个体户加盖个人名章)的出版物零售单位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根据《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地区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第五部分“核验内容”要求撰写自查报告,还须包括经营守法情况、职工管理情况、消防设施状况、安全生产承诺和管理情况内容);

  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经营范围含“网上销售”的,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应自开展网络发行业务后15日内到原批准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到公共邮箱的红旗邮件中自行下载,公共邮箱:dxxwcb@126.com登录密码:Dx81290590。按照清单中要求提交所需材料。

  七、注意事项

  1.各发行单位要认真准备材料,准确填写数据,不虚报、瞒报、漏报相关信息。

  2.《年度核验表》的填报内容须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内容一致。

  3.出版物零售单位如有变更经营项目的需求,请在年审通过后尽快提出申请。

  4.发行单位持续一年未开展出版物发行业务、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按要求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八、咨询电话

  为保证年度核验工作顺利进行,本通知提供咨询所需电话号码,有需求的发行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遇到的问题准确拨打电话。

  (一)网络技术咨询电话18600600283、19920098041

  (二)大兴区出版物零售单位(含外资企业和网上书店)年度核验业务咨询电话:大兴区新闻出版局010-81290590

  (三)本市批发单位(含外资企业和网上书店)、本版图书发行单位的年度核验业务咨询电话:010-6603730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大兴区新闻出版局

  2021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