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农业服务中心所属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区农机中心  日期:2023-10-18 16:46 打印 【字体:

  根据北京市大兴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临时辅助用工(一般辅助岗)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男性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即1968年10月18日至2005年10月18日出生;女性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18日至2005年10月18日出生;

  5、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6、户口要求:应具有北京市户口,大兴区户籍优先。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大兴区兴丰街道佟前路佟场村委会西南50米--大兴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三楼会议室。

  (3)报名人员需提交材料:

  ①公开招聘临时性辅助用工报名表

  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份;

  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④学历证书(最高学历)复印件1份;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性提供工作简介等其他材料。

  四、招聘人数

  门卫1人。

  五、考试安排

  考试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单位工作地点、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考虑,考试为面试:将面试成绩计算并排序,择优录取。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时间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本区临时辅助用工有关标准执行。

  八、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技能考核、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现场资格审核需由本人自行办理,不得他人代办。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有效,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010-61217810

  附件: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报名表.docx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8日